时间:2023-08-06|浏览:191
昨日,中新观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了一则名为《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名宇内衣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的裁定书。
根据裁定书显示,申请执行人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8月1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贵州省名宇内衣有限公司缴纳违法所得人民币31,289,232元及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逾期加处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法院于同日立案,并进行了审查。审查已完成。
三级分销模式被指涉嫌传销
据申请执行人称,被执行人因涉嫌组织策划传销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申请执行人在2020年7月28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一份履行催告书,要求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决定,但被执行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没有正当理由逾期履行。
经审查查明,2019年7月31日,申请执行人收到一份线索交办通知书,通知指出贵州省名宇内衣有限公司销售养生内衣品牌“杜鹃公主”的营销模式涉嫌传销,且涉嫌虚假宣传。
申请执行人认为贵州省名宇内衣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于2019年8月7日立案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贵州省名宇内衣有限公司从2016年9月开始生产,至2018年10月,自主研发品牌“杜娟公主”,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商城进行销售,采用会员和代理机制。其中,会员机制为2级奖励,代理机制包括一级代理、总代理和全球CEO。根据调查,贵州省名宇内衣有限公司已发展会员数达到13多万人,涉案金额为6000多万元。
法院准许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执行人在2020年7月28日向贵州省名宇内衣有限公司送达了一份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要求其在十日内履行处罚决定确定的义务。然而,在限期内,贵州省名宇内衣有限公司未履行。因此,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8月1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终,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对贵州省名宇内衣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即对贵州省名宇内衣有限公司进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1,289,232元及缴纳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逾期加处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总计33,289,232元。
据天眼查APP显示,贵州省名宇内衣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15日,实缴资本为5000万元,王文华为法人、执行董事,持股100%。该公司的商标“杜鹃公主”“公主醉”已被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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