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2|浏览:158
在房地产行业发展问题上,重申“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根本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全面、准确把握好政策精神,必须因地制宜落实好具体部署。
住房问题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关系到金融风险和经济安全问题。一方面,近年来我国住房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9.8平方米,2亿多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成效明显。另一方面,房地产行业上下游面广量大,不仅与金融信贷、税费收入等直接联系,还与家电、家具、装修、汽车等消费领域密切相关,极易形成共振效应。正因此,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手段,是我们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重要抓手,是顶住新的下行压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支撑。
当前,住房问题的复杂性主要在于地区间的差异度高,有的特大城市供需失衡,得上职住不平衡等“大城市病”,有的中小城市规划过于超前,出现严重空置。对此,调控政策上不能简单“一刀切”,必须坚持系统思维,必须因城施策、因地制宜,鼓励各地从实际情况出发完善政策。而政策的完善同样要坚持系统思维,必须充分考虑到不同社会群体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满足群众的刚性、改善性需求,把尊重市场规律和满足群众需求有机结合好。要看到,随着合理需求的释放,房地产及其相关行业对经济增长将起到重要的带动作用,对包括智慧城市建设等在内的经济结构的优化作用也会不断展现出来。
要强调的是,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中,“平稳”和“健康”始终在“发展”之前。如果离开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就必然背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甚至重蹈房价上涨过快的覆辙,极容易对民生和经济造成二次伤害、放大风险隐患。稳妥把握“住”和“不炒”的关系,首先要明白“住”是更加突出商品房使用价值的消费属性,是运用市场无形之手更好满足群众居住需求;“不炒”则是淡化、规避商品房沦为金融品的投资属性,是要求善用政府有形之手防范化解风险,比如预售资金监管、购房者权益保护、开发企业稳健经营引导等,从而让商品住房真正回归到商品本位。
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我们要继续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完善住房制度,更加精准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更加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更好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让人民群众住得更安心、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