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1|浏览:227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谭涛、谭俭波集资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其中详细描述了学训宝非法集资事件的经过。
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期间,被告人谭涛、谭俭波合谋注册并成立了武汉学训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并开发了名为"学训宝"的APP软件。谭俭波为武汉学训宝公司法人,谭涛为总经理,同时还指派四名被告人在公司担任主要管理岗位。
被告人谭涛、谭俭波等将"学训宝"APP包装成一款教育资源整合平台,教师可以在平台上注册教师号并发布课程,学生可以购买课程并享受价格优惠。教师售出课程后可以申请提现,提现金额为课程金额减去1%的平台服务费。为了非法占有客户资金,被告人们在APP上开通了内部转账功能,并鼓励已注册的会员通过刷单等手段获取平台的补贴,引诱客户投入大量资金进入平台账户。
为吸引更多用户注册"学训宝"APP,被告人们采取了多种宣传手段,如发布宣传资料、请明星代言、在各种平台上投放广告等。同时,被告人们还指使并雇佣陈宝在微信群、QQ群中暗示、鼓励用户刷单,从中获取利益。
2018年8月5日,"学训宝"APP平台突然停止提现功能,导致大量用户的资金损失。
根据审计数据,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期间,"学训宝"共有14万余个用户账户,实际收到的用户充值金额为57.46亿元,实际支付的用户提现金额为56.22亿元,净收取注册用户资金1.24亿元。
武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谭涛、谭俭波等人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手段进行了非法集资,导致集资参与人损失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2020年12月31日,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谭涛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谭俭波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袁伟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40万元;陈宝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熊德伟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徐杨超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此外,法院还责令上述被告人退还被害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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