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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在全国范围内的郑州市三楂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利用网络平台,以推销“2697”三楂红酒的名义进行传销活动。该组织要求参与者通过购买“2697”三楂红酒获得会员资格,并以发展会员数量和层级引诱众多参加者加入并发展其他会员。
2016年1月,赵某杰被介绍加入三楂红公司,并发展了两个下线在宝丰县和郏县成立了服务中心,负责报单和三楂红公司产品的推介宣传。他以获取高额回报为借口,多次引诱人们购买三楂红酒并注册成为会员,协助下线进行宣传,通过静态返利和动态分红获取利益。
2018年4月,三楂红公司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登封市公安局立案查处。经某司法鉴定中心对三楂红公司网站数据进行鉴定,赵某杰处于传销组织的第14层,下线层数为49层,下线会员共计2209人,排去重复的891人,其账户现有股权数53472.70,奖金币1526.20元,报单币114440元,总实发奖金为2297426.20元,提现金额为389900元,从中获取返利2127987.30元。
此外,还查明了赵某杰利用其他人的身份信息在三楂红公司注册会员的情况,以及他在三楂红公司无法兑付返利和被立案查处后,退还下线会员投资款共计19.2万元,并以支付三楂红酒的方式退还其他部分会员投资款。
宝丰县人民法院认为,赵某杰发展两个下线在宝丰县城和郏县县城成立服务中心,以推销“2697”三楂红酒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参与者通过购买该酒获得会员资格,然后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会员数量和层级作为返利依据,继续引诱会员发展其他人参加并骗取财物。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赵某杰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宝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赵某杰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2127987.30元,上缴国库。
来源:反传防骗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