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3|浏览:169
2016年7月,被告人张某以及已决犯周某沫(另案处理)在深圳市成立了深圳市帮扶农商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并陆续聘请了其他犯罪分子加入该公司。公司在网上使用“亚粮储商品积分交易平台”并建立了“帮扶农商贸”的网站。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念和“中国双创联盟工作委员会”的名义,以各种方式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该传销活动的具体模式是,客户购买不同金额的课程成为“帮扶农”的会员,购买金额变成积分后,可以通过发展下线获取提成。层级数高则获得的提成更多。
截至2017年3月31日,该公司的下线总人数为250153人,层级数为59层。
2019年10月12日,被告人张某自动投案。
根据罗湖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某以推广商品的名义,通过组织层级,并以发展人员数量引诱参与者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因此,张某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公诉机关对被告人张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予以支持。张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张某认罪认罚,依法也可以从宽处理。辩护人的意见与事实相符,认为张某是从犯、初犯、偶犯,并具有自首情节,建议从轻处罚。法院采纳了这一观点,其他辩护意见无法支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