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4|浏览:182
7月16日,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网络传销案件。一名本科学历的男子通过招募他人,进行“糖果”网络营销,以高额回报为幌子,大力发展会员。当地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据判决书显示,从2019年2月开始,“理想春秋”APP平台以高额回报诱导投资者通过发展下线等方式获得返利。该APP要求参与者通过推荐人的二维码注册成为会员,并获得一个注册ID。根据推荐关系,平台会自动记录上下级关系,并按照一定顺序形成层级。参与者继续发展下线人员参与,以获取高额回报。
“理想春秋”APP使用虚拟产品“糖果”进行运作。会员可以通过发展下线、完成APP指定任务等方式获得“糖果”奖励,也可以直接充值购买“糖果”,同时还可以通过发展下线奖励、团队业绩奖励和出售“糖果”等方式获利。当下线人员出售“糖果”时,会员可以获得三级返利。会员进行“糖果”交易和提现时,平台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2019年3月,被告人王某某通过他人介绍,在绍兴市越城区下载并注册成为“理想春秋”APP会员,并绑定了个人支付宝账户。随后,他注册了两个会员账户,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等方式,在平时进行网络推广,宣传自己的专属推广二维码,直接或间接推荐、发展他人加入“理想春秋”,共非法获利人民币6815元。
经鉴定,“理想春秋”会员层级共有35层,注册会员人数超过79000人。被告人王某某共计发展了2475名会员。
2020年3月11日下午2时左右,王某某在绍兴市越城区被警方逮捕。7月7日,越城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次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经过审理,越城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某某与他人组织、领导了一起以推销“理想春秋”平台等经营活动为名的传销活动。他们要求参与者通过缴纳费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形成层级。他们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并骗取他人财物,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这种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罪行,公诉机关提出的指控成立,法院对此予以支持。
7月16日,越城区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以罚金2万元。同时,违法所得也将被依法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