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9|浏览:158
近年来,随着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实生活的广泛融合,网络虚拟财产在人们财产中的比例越来越大。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认为,网络虚拟财产属于无形资产的一种,包括自媒体账号、网上店铺、网游装备、游戏角色、虚拟货币等。虚拟财产虽然是无形的,却具有经济价值。一些虚拟财产已经成为了可交易的商品,并在实践中形成了成熟的交易机制。比如,网络游戏道具经常在各大拍卖网站上出现,非同质化通证(NFT)数字藏品也备受关注。
然而,目前我国对虚拟财产的监管还不够完善,一些网游公司侵犯玩家权益的现象屡见不鲜。与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相关的法律纠纷也并非个案。中国消费者协会2023年初公布的“2022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中,“网络游戏停服删档引发虚拟财产侵权争议”就是其中之一。
业界呼吁加快专门立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事实上,我国已经有了相关法律文件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了保护。2021年正式实施的民法典第127条规定了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这是我国法律首次明确对虚拟财产进行保护,弥补了在虚拟财产保护问题上的空白,明确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
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也给出了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对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新型权益的保护。然而,业内人士认为,对虚拟财产如何认定以及如何进行法律保护,还需要具体的法律依据,可能需要在民法分则或者单行法中解决。
对于虚拟财产来说,它必须依托于特定的互联网平台。虚拟财产的权利人与互联网平台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比如注册自媒体账号、开设网店等都需要与平台签订合同。北京普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娜表示,通常用户与互联网平台签订的合同是平台单方订立的格式条款合同。虽然我国民法典对格式合同进行了规定,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游戏玩家处于弱势地位的局面。例如,在处理民事纠纷时,通常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特点,用户在维权时往往会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呼吁,加快制定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专门法律。他认为,加快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专门立法不仅是为了提高国家竞争力,也是为了保护民众的权益,同时也是为了加强监管。需要尽快制定法律来治理非金融虚拟财产,并为其建立合适的法制框架,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地位以及相应的法律救济,以保障相关产业的安全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