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3|浏览:196
经依法侦查查明,鹤岗市居民燕某某以利用一款名为“有钱还APP”的软件,以众筹还钱为噱头,在鹤岗市发展下线参与网络传销活动。鹤岗市居民燕某军实施网络传销所使用的“有钱还app”实际经营者及最高发起人为林某华。
2019年7月,犯罪嫌疑人林某华以首年2万元后续每年6000元的价格委托郑州市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制作一款名为“有钱还app”手机软件,并利用该软件以“众筹还债”为名义实施网络传销,在全国发展下线会员10余万人。
“有钱还app”会员分为V1级至V9级9个级别。参与者需给推荐人和层级中最近的V9级会员各转账200元后即成为V1级会员。每名会员可发展3个直接下线安置在自己会员号下,如再发展下线需安置在自己下线会员之下。升级至V8级会员的条件是:除3名直接下线会员外,每名直接下线下级会员需达到27名V2级以上共计81名V2级以上会员。
“有钱还app”V9级会员每个月需向林某华交纳400元管理费。该传销活动以不存在所谓的“资金池”、“团队计酬”、“固定公司”和“投资金额少”等特点迷惑众多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其中。该活动严重危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专案组民警在分析研判后,确定犯罪嫌疑人燕某军为切入点,理清该传销团伙的组织架构,掌握充分证据。专案组民警分赴鹤岗、杭州、深圳、上饶、南昌等地开展抓捕工作。
外出抓捕民警历经近一周的摸排蹲守,在县局领导的周密协调部署下,多地抓捕组同时收网,一举抓获燕某军、林某华、林某超、林某婷、朱某克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并成功押解回绥滨县进行讯问。
在抓捕上述五名犯罪嫌疑人后,绥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以“不获全胜不收兵”的韧劲,围绕“案不漏人”的工作原则,先后组织警力于2020年11月10日和11月12日分赴山东省青岛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对犯罪嫌疑人燕某军的上线人员曹某和曹某的上线人员薛某辉展开抓捕工作。 于2020年11月13日上午8时许,两地办案民警同时收网,成功抓获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并押解回绥滨县进行讯问。
经讯问,上述七名犯罪嫌疑人对各自参与“有钱还APP”进行传销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案的成功侦破,是民警从“战法、战例、战绩”层面获得了经验、提高了本领,展现了绥滨经侦干警的初心与担当,彰显了鹤岗公安铁军的本色与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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